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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保险里的未如实告知有大神了解吗

时间:2020-07-01 分类:健康告知

优质回答

学霸说保险-南希

学霸说保险,专注保险测评!建议你在购买保险前,仔细看好健康告知。我将健康告知的小技巧整理在这里了,需要的可以看看:《投保时,健康告知有什么小技巧?》weixin.qq.275.com



健康告知是在购买保险前必须填写的一份健康问卷。健康告知直接影响了你是否能够购买保险,保障内容是否有效等问题,不同的保险公司对健康情况有不同的要求,询问的内容也不同。

要是你在购买保险时没有按照事实填写,情节不严重时,你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补充健康情况,保障还是能够继续有效的。

假如你谎报的健康问题太大,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是能够拒绝理赔并终止保险合同的,甚至可以不退还你一分钱。

在国内购买保险填写健康告知时,基本可以按照这“三答”来填写:问什么答什么;不问不答;想清楚再答。假设你的身体是有些小问题的,在购买保险前,我建议你看一下这篇文章:《五步教你轻松带病投保》weixin.qq.275.com

目前健康告知审核的方式有智能核保和人工核保,二选一。

智能核保没有通过时,可以选择人工核保一次这是因为人工核保的审核会更加的准确和灵活人工核保也不通过的话就只能换一个保险产品了,换一些对健康要求没有那么严格的产品,这是一些对健康问题的把控比较松的保险产品,需要可以收藏:《低健康要求,高性价比的产品大盘点》weixin.qq.275.com

友情提示

1、不要在要购买保险前去医院体检你只需要把你知道的如实回答就可以了。

2、假设你有被误诊过,要记得跟保险公司说。不然会影响你后续的理赔工作。

以上就是我对 "对于保险里的未如实告知有大神了解吗"的图文回答,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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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乖乖

保险公司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不会查看病例。但是会抽查体检。如果身体健康不满足的话可能会加费、增加免责、或是拒保。购买保险的时候需要做到如实告知,以便审核通过未来如果出险能够申请理赔。若因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能做到如实告知,故意隐瞒的话,一旦承保未来出险时保险公司可能会拒赔。对于人流来说不是很严重的情况,没什么问题。。放心。

具体他说没有如实告知的内容是什么

一只被暴晒过的鼻涕虫

保险公司有权对风险较高的个体拒保或者有条件承保。估计你以往病史导致对你的健康评估分数较低所以拒保。这种情况只有购买意外险和理财险了。实在想买换家试试,也有可能增加保费投保

雨中

一、投保时如实告知哪些内容
告知的内容,主要是指重要事实的告知。因为告知的目的是使保险人正确了解与保险标的危险状况有关的重要事实。就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来看,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情况,即为重要事实。从各国保险法的规定来看,投保人所应告知的事实,通常包括以下四项:
(1)足以使保险危险增加的事实;
(2)为特殊动机而投保的,有关此种动机的事实;
(3)表明保险危险特殊性质的事实;
(4)显示投保人在某方面非正常的事实。
需要进行区分的是,此处的如实告知义务,不同于保险合同成立后,危险程度增加或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对保险人所负的通知义务,也不同于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人对投保人所负的说明义务。
二、违反如实告知义务有什么后果
投保人对于保险人有关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情况所为询问,应为告知而不告知或者作不实告知,即违反如实告知义务。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主要情形有:故意为非重要事项的不实说明;过失为非重要事项的不实说明;无过失为非重要事项的不实说明;故意为重要事项的不实说明;过失为重要事项的不实说明;无过失为重要事项的不实说明;对已知的事项不作说明或者作部分说明等。 原则上,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仅有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如实告知义务是保险法所规定的义务,与投保人和保险人的意思表示无关,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而请求继续履行或损害赔偿。
我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三、四款采取相同的立场:投保人故意违反如实告知义务,或者投保人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或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或者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是,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应当在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后的合理期间为之。若保险人已知或者怠于知道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没有及时或者在法定期间解除保险合同的,不得再主张解除保险合同。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应该适用。
依照我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投保人故意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或者不承担保险责任。这里没有区别投保人未告知保险人的事项是否为“重要事项”,保险人均得请求法定的救济。英国十八世纪所适用的保险合同因违反如实告知义务而解除的原则仅以被保险人故意或者过失隐匿重要事实为限,已被世界各国广泛接受。现代保险理论和实务已普遍认为,被保险人故意或者过失隐匿非重要事实的,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考虑到我国海商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已经将如实告知限定于“重要情况”,保护保险人的利益,应当公平兼顾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利益,对我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的“故意隐瞒事实”和“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应当作出限缩解释,投保人故意隐瞒或虚伪陈述的“事实”,仅以“重要事实”为限。

韬韬妈

没做手术不用,不过告知一下公司核保也不多,如果客户两年内因为此项疾病住院,保险公司有权利不赔

VV

胃炎未住过院,买商业保险时在保险公司提出询问时,需要如实告知保险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七条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前三款规定行为之一,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光头

投保健康险不能隐瞒病史,否则罹患疾病时会遭到保险公司拒赔。健康险虽然可以提供健康保障,但是健康险在投保时有很多条件限制,其中既往病史如实告知就是非常重要的一项,隐瞒既往病史会遭到保险公司拒赔。

陌上花开·

大家从来都是只关注一个公司的理赔好不好,快不快。但我们却很少想过理赔出问题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那些怨了,骂了保险公司半天理赔纠纷案例,真实的原因却是没有在投保时做健康告知。各种辩驳业务员没提醒,自己没看见,强词夺理争辩投保前没有得重疾,或者结节导致不了癌症这样荒谬的理由。 在明眼人的眼里,真的是可笑,白纸黑字看不见?自己不对自己的签名负责?人家说什么你就信什么?没有一点自己的判断? 不说了,行业固然乱,但是我们需要有正确的保险价值观和意识。银保监最近频频出手,终于做了《关于如实告知健康状况的保险消费提示》 但是,不知道有多少人会在乎。在买保险这件事中,健康告知的不到位是导致后来出现理赔问题最大的原因: 一,不轻信销售人员的误导宣传 以前一直都是萌主一个劲的宣传销售人员哪些关于理赔的话是假的,还引来很多用户和同行的不齿,甚至有投资人都质疑萌主,为什么要做健康告知,不告知不就可以有更多的销量了吗?公司就会有更高的估值了啊! 做蜗牛真的就只是为了保费,为了估值吗?萌主只有痛心疾首。做人要有良心,买保险就是为了买未来出事以后的顺利理赔,为了更快的促成销售,让消费者隐瞒告知,进行销售误导,这样的事,如何对得起消费者在危难时刻对保险的期望,如何建立保险的保障价值! 监管终于出声了,萌主感到欣慰,不管效果怎么样,至少我们在做对的事,在往正确的路上发展,消费者也终将受益于保险。 二,如实告知是保险消费者的法定义务 义务!这是义务!不是别人就要一定提醒你,各种诱导你说出自己的问题,没想起来,就是你自己的问题,怨不得任何人。 在这一点上,监管提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费的,保险公司按照规定有权解除合同。 所以,不要有侥幸心里,也不要觉得亲戚朋友的销售人员跟你说以后理赔找我没问题是靠谱的,就算你认识现在保险公司的老板,等你理赔的时候老板早换了。 蜗牛君对这一条不一样的观点在于,如实告知真的很难,因为我们的消费者普遍缺乏告知常识,不知道什么要告知,什么不用告知,告知既不是无底限的无限告知,也不是你没想起来就可以不告知,这里面的分寸关乎到投保的便捷性,安排体检的复杂性,和保险公司对你风险的认可程度从而导致最终的费率差别或是承保条件的差别。 三,如实回答健康状况询问 监管清楚的知道,靠销售人员提示告知是不靠谱的,因此在这项提示中直接说明:保险机构主要采用书面方式询问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这其实有点恨铁不成钢的感觉,一个专业的销售本应该帮助消费者做出健康告知的指导,而目前国内的现状消费者们只能靠自己。 看完以上三条提示,蜗牛君深深的感受到监管想快速把保险行业带到正道上的决心,但也看到回归正确的保险,建立保险行业的良性循环面前有多大的阻力。 在这行混了这么久,深知隐瞒健康告知这种不靠谱的行为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我们所做的一切,只为能够多一点创造诚信的环境,少一点对保险的误解,为了未来出险能够快速理赔,为了真真正正的保险信保,哪怕蜗牛爬的再慢再苦,哪怕这条路上再多的误解,哪怕更多的恶语中伤,也要坚持爬到终点。 想要知道更多保险防坑指南,可以了解我们的微❤号“Dr蜗牛保险”和知乎号“蜗牛说保险”。

啊鱼

要看三点:
一,你的吸烟量大不大,比如一天三四根这种,就没有关系,将来加保或者承保后跟公司补充告知就可以了!大的话就要及时告诉保险公司,不然将来如果不幸发生 吸烟方面的疾病,公司有理由拒赔!(例如肺部疾病,要看各个保险公司的具体规定了!建议打电话咨询下!)

二,吸烟的年限,如果您吸烟是在买保险之后的事情,就不要紧了!
但是比如你是5年,10年之前就吸烟的话,我建议你还是跟保险公司做补充告知吧!

三,如果上述两者都是否定答案,那么,还要看您的保单侧重点在哪里了,如果是侧重重大疾病这块,秉持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我觉得还是建议你做补充告知,如果您买的是无疾病保障的那种 意外险啦,投资保险了之类的,就没有必要了,因为没有保险责任啊~~呵呵

我的回答不够精确,再次重申,秉持对自己负责的态度 我建议 您还是重点咨询下您的保险公司,看他们怎么问 您怎么回答,他们会给您最好的答案的!回答完毕,谢谢!~

Blanca

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保险公司没有发现!如果发现了,那么就有可能退还保费,保单终止!而且其他保险公司知道后,都会拒保!因为现在保险公司跟医院都是联网的!你的健康一旦医疗留了档案那么都是可以查询到的!最好你如实告知,这是未来信用化社会体系一个良好记录的重要标致!未来信用的好坏不只是是否有不良贷款记录这么简单的!一个人各个方面的诚信都会慢慢建立一个健全的体系!有的甚至会影响到家人的前途!希望个人珍惜,不要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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