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保险百万任我行的犹豫期是多长时间?
时间:2020-06-16 分类:百万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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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霸说保险-珑文
学霸说保险,专注保险测评!挑保险就跟挑衣服一样,总要挑到合适的才会入手。这里有一份《超全!国内热门意外险对比表》weixin.qq.275.com,限时免费放送!
最新版的百万任我行犹豫期有20天,具体的你可以看一下你的条款。如果你是想要购买这款保险,我可以给你简单的分析一下。
平安百万任我行是一款全国朋友都在争先购买的两全保险,即“出事保障,没事返钱”,买了百万任我行,就像找了个不掏钱的保镖,没事不花钱,出了事有百万赔偿,多好的事啊!可现实真的如此吗?建议你先看看这篇文章:《为什么我劝你别买长期返还型意外险》weixin.qq.275.com
与其道听途说,不如深究下「百万任我行」到底行不行~这里有张图供大家参考:
从上图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产品的保障优势:
1.丰富的保障内容:海陆空所有常规的交通出行方式,大致都有保障。
2.杠杆比高:特定意外保险金是基本保额的20倍。
3.返还保费:在保障期间没有发生意外的情况下,能领取到一笔满期金。
且慢,别着急入手,你必须知道它隐藏在背后的不足:
1.保障责任混淆视听:百万任我行意外伤害只保障全残与身故,因意外导致的伤残,是没有保障的!
2.意外险部分核心缺失:一款优秀的意外险应该具备这三部分:意外身故、意外伤残和意外医疗。而平安百万任我行这款产品缺失了意外医疗这一部分!额外附加还需要加钱!
3.看似能返本,实际不划算:如果保障期内不发生意外,能退回保费的1.3倍,也就2万多,你想想30年以后2万多元钱还能有多少实际价值呢?如果不幸发生意外,理赔后就不会返还保费,而每年所交的保费比消费型意外险贵了不要太多!加上保障缺斤少两,想想确实不划算!
好了,废话不多说,推荐大家看看这篇文章:《网上都说平安的「百万任我行」不好,是真的吗?》weixin.qq.275.com
以上就是我对 "平安保险百万任我行的犹豫期是多长时间?"的图文回答,望采纳!
相关视频:平安保险百万任我行的犹豫期是多长时间?
小敏
尧尧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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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佳
AIA友邦 何敏宜
平安一份的保障:普通意外伤残5万,自驾105万,假日205万,公共交通105万,航空105万,疾病身故5万,满期未出险返还110%(价格1699元/份)
太平一份的保障:普通意外伤残10万,自驾100万,假日110万,公共交通100万,航空100万,疾病身故退还110%保费,自然灾害100万,满期未出险返还110%(价格1670元/份)
差异点:平安的节假日是双倍赔付,且在公共交通和自驾比太平高5万,疾病身故5万,节假日是出行高峰双倍赔付是亮点!
太平的普通意外是10万,增加了自然灾害赔偿100万,很多公司不会把自然灾害列入,象什么地震,滑坡,水灾,海啸等,这需要承担更大的责任!
胖妞
张超
缴费方式: 年交
投保年龄: 18-50周岁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保 额 说 明
满期生存保险金 有 若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所交保险费的120%给付满期生存保险 金,合同终止。
疾病身故保险金 有 若因疾病导致身故,我们按所交保险费的120%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有 若因遭受意外伤害起180 日内造成合 同附表所列的“全残”的,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全残保险金, 合同终止。 因遭受意外伤害起180 日内身故的,我们 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有 若以驾驶员身份驾驶或者以乘客身份乘坐个人非营业车辆期间遭受意 外伤害起180 日内造成合同附表所列的“全 残”的,我们按10 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自驾车意外全残保险金。 以驾驶员身份驾驶或者以乘客身份乘坐个人非营业车辆期间遭受意 外伤害起180 日内身故的,我们按10 倍基本保险 金额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保险金。
公共交通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 有 若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起180 日内造成合同附表所列的“全残”的,我们按10 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公共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 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起180 日内身故的,我们按10 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公共交通意外 身故保险金。
航空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 有 若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班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起180 日内造成&同附表所列的“全残”的,我们按10 倍基本保险 金额给付航空意外全残保险金。 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班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起180 日内身故的,我们按10 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
责任免除
因下列第(1)至第(7)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的责任;因下列第(1)至第(13)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全残、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所有意外全残及意外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9) 被保险人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导致的伤害;
(10)被保险人因药物过敏或精神和行为障碍(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导致的伤害;
(11)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12)猝死、细菌或病毒感染(因意外伤害导致的伤口发生感染者除外);
(13)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如果对于本条款“1.1 保险责任”中规定的疾病身故保险金和所有意外身故保险金,我们均不承担给付责任的,则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小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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