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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退保,5年前买的保险,太平洋的金佑人生,想在想问问,能退多少钱?

时间:2020-06-13 分类:退保

优质回答

学霸说保险-筱北

学霸说保险,专注保险测评!买重疾险要注意认真对比,不可大意,万一买错退保会有损失,比如这几款,就不建议购买>>十大【不值得买】的重疾险大盘点!weixin.qq.275.com

太平洋金佑人生退保可以退这两部分:

(1)现金价值

(2)分红

金佑人生的两种红利: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 年度红利:顾名思义,是指每年能拿到的红利。被保人不会直接领取到红利,而是累积在保单上,使重疾保额增长变大。 终了红利:在合同终止时给付,分为关爱金和特别红利。但是这些红利最多只能赔其中一个。

有些人认为保险都差不多随便买买就可以了,可是最后又觉得自己挑选的保险不如意想要退保。所以说,退保的话就不要再随随便便了,如果你还不知道退保有哪些知识点,建议看看这一篇文章>>「保险退保」怎么退,退保能退多少,如何降低退保损失?weixin.qq.275.com

文章里讲得很详细了,这里就选几个要点简单说一下。

一般来说,退保的话都是会有损失的,不过这两种情况就不会有损失:

1.犹豫期退保:我们买了保险之后,从签了合同开始的10-15天通常都是犹豫期,要是在这个时间段内退保,拿回全部保费的可能性几乎是100%;

2.销售误导:如果保险合同签订时业务员有不规范的操作,保险合同中该让本人签名却不是本人签名的话非常有可能拿回全部的钱。

除了这两种情况,损失是一定的,把经济损失降到最低就是这个时候要做的,比如可以选择减额交清:

即不要求退钱,而是把当前的现金价值作为抵交保费,能保多少是多少,以后不再缴费,保障依旧有效,但保额会减少。

相比退保来说,这样更划算,可是不是说大家都能用这种方案处理,具体的情况还需要与保险公司确认。

另外,这几种情况也是退保时要特别注意的:

1.退保时间:买了新保险后,等到过了等待期再退旧保险,不要因为退保换保而让保障中断了。

2.健康状况:若身体的疾病变多了,要通过新保险的健康告知也有一定难度,对于这样额情况,是不太建议进行退保操作的。

3.缴费卡余额:若是想好了自己要退保的话,建议将绑定的缴费卡中的余额清零,以免到了交费期又被扣款。

退保的注意事项可不止这一点,这里就不一一展开了,如果想知道的,在这篇文章就可以了解详细内容>>保险退保时要留意哪些细节?weixin.qq.275.com

以上就是我对 "想退保,5年前买的保险,太平洋的金佑人生,想在想问问,能退多少钱?"的图文回答,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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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越

第一,继续拨打交行的客服电话,让客服帮你解决。
第二,看看是哪家保险公司的,打该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先查询保单情况,再咨询退保,一般保险都有犹豫期,在犹豫期内退保,没有损失

陈誉Eason

退保按照合同的现金价值表有明细参考数据!具体数据建议咨询客服中心! 业务员根据中国保险法规定,在客户当时办理时就应该把退保及收益详细讲清楚了,不然属于违规误导客户的现象,要被其公司解除代理合同的! 退保:投保人携带身份证、保单、储蓄卡到柜面填写退保申请书即可!

Jerry

在10天的犹豫期内是可以退的
拿上当时的资料去银行退了就是看,可能需要一点工本费,几百块吧,很少的

你好,你可以问问社保局,有的不退,你为什么不做商业保险,还保大病

yj

建议你小心点,避免上当受骗哈。毕竟现在除了正规的金融机构,很多理财平台都是在搞非法集资的行当哈,一旦陷入其中就会导致你人财两空哈。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望采纳,谢谢。

Will

这个你要打到泰康运营柜面才能查到具体的退保金额,如果不晓得柜面电话,就打全国客服电话,到时内部晓得划分给具体的人员受理,你就等到接电话就行了。

鸣野食苹

交保险和病退 是两个不同的 概念,你当然 可以办病退了

刘莉

会的

钫淳

  其投保的99鸿福终身保险金3000元。在这起人身保险合同诉讼中,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支持了田香环的诉求,判决保险公司不当解除与被保险人的保险合同行为无效。

  【案情】

  1999年4月29日,田香环的伯父田瑞元作为投保人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安阳分公司签订99鸿福终身保险合同一份,保险公司予以承保并签发了保险单,收取了投保人一次性交的保险费29610元。田香环为被保险人。合同当日生效。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保险金每三年领取一次。保险合同还约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2002年5月,田香环作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领取了第一个三年生存保险金3000元。2000年10月11日,田瑞元与王俊梅再婚。2003年8月,田瑞元去世。

  2005年5月,田香环在申请领取第二个三年生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告诉他保险合同已于2004年4月16日应王俊梅的申请而解除,保险费29610元王俊梅已经领取。田香环要求保险公司继续履行保险合同但遭到拒绝,无奈之下,田香环将保险公司和王俊梅诉至法院。

  【争辩】

  田香环诉称: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只有投保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他任何人均无权擅自申请解除。王俊梅以遗产继承人的身份申请解除、保险公司予以受理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属于无效行为。他要求依法确认二被告的解除行为无效,并由保险公司继续履行保险合同。

  保险公司辩称:保险合同是田瑞元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并未约定投保人死亡后其继承人不能解除合同。被告的解除行为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为有效法律行为。

  王俊梅辩称:作为原告伯父的配偶,她有权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依法处置。解除保险合同的行为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并未侵犯原告的任何保险利益。

  【判决】

  根据法庭调查,法院判决确认二被告解除原告保险合同的行为无效,保险公司应自解除之日继续履行保险合同。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出上诉。保险公司2月下旬已向田香环兑付了第二个三年生存保险金3000元。

  【点评】

  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法第6条也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在大陆法系常被称为债法中的最高指导原则或被称为帝王条款,是一项重要的民法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保险合同对诚实信用的要求又比一般的民事活动更为严格,它要求在保险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的各个阶段,都对保险合同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在合同关系的全过程中,当事人都要忠实守信、相互协作,以最大的善意履行其义务,不得滥用权利及规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得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利益的故意或过失,并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由于保险合同的特殊性,在合同的解释方面主要应遵循字面解释方法,即对保险合同内容的解释要忠于文字字面的含义,既不扩大,也不缩小。本案中,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依字面解释的原则,解除权的行使主体只能限定在投保人一人身上,而不应包括其他人。保险公司认为在投保人死亡之后,保险费属于遗产,其继承人可以依法予以解除。而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之时遗留的、依继承法可以转让给他人享有的个人合法财产权利和义务。保险虽为被继承人所遗留的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但保险合同解除权不是继承法意义上的财产,不属于遗产的范畴,该解除权利投保人在世时没有行使,也没有合法授权他人行使,应视为在其死亡后该解除权自动消灭。


  来源:法制日报

十七岁那年

退保,有一定的手续流程,客户可电话咨询该保险公司,如何办理。
目前,各公司还都没有,电话退保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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