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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防癌保险退保

时间:2020-06-19 分类:中国人寿防癌险

优质回答

学霸说保险-蒂奇

学霸说保,专注保险测评。买一份老人保险有时候或许是我们尽孝心的一个好机会;我整理了一份老人保险的产品分析与测评,建议可以作为参考: 给老年人买的【老人保险】,你知道这些不为人知的秘密吗?weixin.qq.275.com

如果要退保,不管是刚买不久还是已经交满了钱,都会有亏损,一般只能退还现金价值,而不是保费,具体多少钱要看相应的现金价值表对应的是多少钱。

很多人买了保险又想退保主要是因为买的时候稀里糊涂没想清楚,所以在这里要提醒大家,买防癌险,要看清楚产品的保额、保障内容、投保条件等情况。如果您还不了解中国人寿的防癌险,可以先看看我下面的详细介绍~

癌症主要多发在老年人身上。对60岁以上老人来讲,防癌险是必不可少的。市面上中国人寿的产品很受欢迎,防癌险也不例外,那我简单就中国人寿的两款防癌险说一下其中的优缺点(见下表):



拿康爱恶性肿瘤保险来说:

1、癌症多次赔:针对恶性肿瘤而言,能最高赔付三次,间隔三年还可获得2—3次赔付;

2、原位癌保障:比较到位的原位癌保障,治愈率高、费用低,基本保额可达30%;

3、保障期灵活:保障期可以自主选择到60、70、或者80岁。

但是豁免很严格:确诊恶性肿瘤才可以豁免后期未交保费,患者患上原位癌虽然赔付30%保额,但是还是要继续缴费。

就康爱E生来说,可以看得出:

1、保障较全面:像是癌症、原位癌、身故这些情况都会保障;

2、原位癌保障:原位癌治愈率高、费用低,确诊可赔付30%基本保额。

但是不足之处十分明显:

1、保障期限单一:只能选择保终身,没有短期,或保至70、80岁等保障可选;

2、投保年龄限制:最高投保年龄60岁,超过60岁就无法投保了。

所以说,好的防癌险一定是要有这三个特征的:全面保障,多次赔付;

灵活的保障期限,最好可以自己选择;杠杆优势体现在灵活的缴费方式上面。

就现在来看,市面上的防癌险多如牛毛,参考着中国人寿的产品更直观点,我们又该怎样判断一款产品的优劣?怎么选择合适的产品?推荐你看一下这篇文章:市面上防癌险大测评,全面分析防癌险优缺点!weixin.qq.275.com

以上就是我对 "中国人寿防癌保险退保"的图文回答,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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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戈夫·Gove

六种特定癌症:18周岁前指骨癌、白血病;18周岁后男性指肺癌、前列腺癌;18周岁后女性指乳腺癌、宫颈癌

思佚

中国人寿的防癌险是惠民保险,按10万保额计算的

暮色孤鹰

你好,合理情况下可以向保险公司通告告知,如果保险公司无异议可以不受影响

@简

保险不同于普通商品,购买时就应该全方位考虑一下。不同时间点退单都有不同的损失。 1、合同成立后要再次签名确认明白合同内容。此时对合同提出异议可一分不少地退回保费。 2、签名确认明白合同内容后再给出10天的犹豫期。在此期 间退保只需交10元的工本费,保费退回。 3、合同成立时给出现金价值表,里面年份对应的现金价值就是退保的钱。客户可根据现金价值掌握退保的时机,通常头两年的现金价值很低,第5 年后的现金价值就接近所交的保费

め倒海入杯め

已经没有退保的可能了呗 。 80岁钱不得癌症已经是奇迹了。 看现在这情形, 空气, 水, 视频, 生活不规律, 酸性体质。

唯爱

可以,超过本金

有; 例如:国寿附加防癌两全保险 保障范围: 详细条款(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附加防癌两全保险利益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国寿附加防癌两全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附加于“国寿防癌疾病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投保。本附加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附加防癌两全保险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基本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 保险期间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与主合同相同。 第四条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本附加合同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05%; 2.本附加合同现金价值。 二、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且未发生主合同约定的癌症确诊,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之和给付满期保险金。 第五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成立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保险费 保险费交付方式与主合同相同。 第七条 保险金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 (一)申请身故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3.公安部门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5. 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申请满期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第八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本附加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在解除主合同的同时解除本附加合同,但投保人不得单独要求解除本附加合同。 第九条 附加合同终止 本附加合同在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 一、被保险人发生主合同约定的癌症确诊; 二、主合同终止; 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的情形。 因被保险人发生主合同约定的癌症确诊导致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不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因投保人解除本附加合同或解除主合同导致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若根据主合同的约定,本公司按照主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主合同癌症确诊保险金的,本附加合同同时终止,本公司退还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因主合同责任免除情形导致主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伤害造成被保险人患主合同所指癌症或轻症癌症的,本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因主合同终止的其他情形导致本附加合同终止的,本公司不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第十条 附则 一、本附加合同基本条款中“借款”事项不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二、本附加合同基本条款与本附加合同利益条款相抵触的,以本附加合同利益条款为准; 三、凡本附加合同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合同条款为准。若本附加合同条款与主合同条款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条款规定为准; 四、主合同无效,本附加合同亦无效;主合同效力中止,本附加合同效力亦同时中止。 第十一条 释义 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 酒后驾驶: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指下列情形之一: (1)没有取得驾驶资格; (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 (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无有效行驶证:指下列情形之一: (1)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2)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机动车: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战争:指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政治集团与政治集团之间为了一定的政治、经济目的而进行的武装斗争,以政府宣布为准。 军事冲突:指国家或民族之间在一定范围内的武装对抗,以政府宣布为准。 暴乱:指破坏社会秩序的武装骚动,以政府宣布为准。

不搭

  中国人寿的防癌险可以单买。   防癌保险属于健康保险,是重大疾病保险的一种,主要针对癌症来提供保障。癌症因严重程度可分为原位癌和肿瘤。不同的防癌保险提供的保障是不同的。   消费型的防癌保险比较适合保费预算低、注重保障功能的人士,消费型一般保险期限比较短。如果你比较年轻,或是保费预算有限,最看重保险的保障功能,那么不妨直接购买纯消费型的防癌险产品,可以用最小的支出换取基本的保障。   返还型的防癌保险带有储蓄的功能,一般保费比较高,保险期限比较长。如果你已经超过35岁甚至年纪更大,经济条件不错又比较注重储蓄功能,但又希望能够有效保障可能面临的罹患癌症风险,那么就可以选择返还型的。   不同的保险产品在具体条款中提供的保障不尽相同。由于癌症按照严重程度可以分为原位癌和肿瘤,原位癌一般花费较少,但也有特殊情况,而肿瘤一般的花费相对比较昂贵,因此,有的防癌保险会只承保肿瘤,而不承保原位癌。除此之外,有的产品也会提供癌症住院津贴保险金、癌症手术保险金、化疗保险金、肝脏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保险金以及身故保险金等。因此在选择防癌保险时,要特别留意其保障,保障越全面越好,当然相应的保费就会比较贵。

刘瑞新

您好! 其实这两款保险都是差不多的,主要是看您自己个人的选择! 另外,如果您可以选择买一份大病保险,主要的保险也包含了癌症和肿瘤等保障,保障范围相对来说更为广泛一点!您可以看看重疾险投保攻略(http://tieba.baidu.com/p/3733031961),包含了一些产品和投保注意事项。 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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