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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39周岁,男,有单位社保,年收入5万,想买中国人寿保险,要买哪种险种好,能给个推荐

时间:2020-06-19 分类:男性保险

优质回答

学霸说保险-里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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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为什么要买保险?

男人一直以来都作为家庭的重要支柱。因此对于男性来说,健康的体魄将是支撑家庭的关键,但巨大的工作压力、不健康的生活习惯,却是让男性面临着远比女性更大的健康风险。扛着最高的风险,贡献着最高的经济收入,所以业内人都说,家庭中最应该配置保险的,应该是作为经济支柱的男性。

男性买什么保险好?

重疾险基本上都要买的,买对不买贵,这里有一组不错的产品,信我你就看看:《男性十大值得买的热门重疾险大盘点!》weixin.qq.275.com

男性在购买保险时要根据自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家庭结构、收支水平、负债情况等因素来挑选适合自己的产品。

20-30岁的年轻男性,没有太多家庭负担,购买保险主要是以自身保障为首要目的。疾病的年轻化,让我们不得忽视可能发生的疾病风险,而且由于年轻人活泼好动,意外风险也增加了不少。所以,这个年龄段应该侧重投保健康险和意外险等纯保障型产品,重疾险+医疗险+意外险,保费低、保障高。

30-45岁的中年男性,上有老下有小,同时还可能背负车贷房贷,面临的生活压力和社会压力较大,一方面,孩子正在接受基础教育,将来还要上大学,教育费用比较高;另一方面,父母的年纪越来越大,医疗、养老等负担越来越重;而自己也逐渐步入重疾的高发期。所以呢,这个年龄段的男人就必须买保险来分担压力,一般配置重疾险+医疗险+意外险+定期寿险。

45-55岁的中老年男性,年龄越大,所面临的疾病风险也越来越高。重疾险不建议选择,极其容易出现保费倒挂的现象,人老了,腿脚也没年轻时健步如飞了,磕磕碰碰是常事,意外险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医疗险也是必须买一份的,当然,你身体状况好的话,可以买一份百万医疗险。在健康状况不是特别好的情况下,配置一份百万防癌险就显得特别有必要了。

内容比较多,我就不过多描述了,其它年龄段的买保险指南,这篇文章讲的很详细,点击蓝字查看:《不同年龄段如何买保险?每个人都该有专属方案》weixin.qq.27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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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y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男自年满60周岁、女自年满55周岁的次月起,就可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但必须满足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条件。但对于从今年1月1日起男已年满45周岁、女已年满40周岁的“大龄”人员,细则则明确,只要每年按照规定的缴费标准不间断缴费,届时则可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也就是说,这部分 ‘大龄居民’从今年1月1日到可领取养老金之年,有一年是一年,按年缴费,即使缴费年限不足15年,到了领取年龄就可领取养老金。比如今年58岁的男性居民,只需缴费两年,到60岁时就可拿到养老金。”

小罗

1、可以的,女方生育的费用在男方单位报销,不过只能报销额度的50%,不是实际花费的一半。顺产和剖腹产有不同的额度。 2、生育保险男女都应该缴纳,其中女方自己缴纳的生育保险可以报销75%左右,男方则可以报销50%左右。 3、男方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要求为,生育当月男职工正常缴纳生育保险且连续缴纳满10个月。如果女方使用男方的生育保险,男方要提供其配偶无收入的证明。 4、一般由男方职工单位或者其所在社区开具其配偶无收入证明,或者提供其配偶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Oliver

女55周岁,男60周岁为退休年龄,成功办理退休后可以享受养老保险
的养老金。

ʚ琳ɞ

有些人,因为新鲜感而爱你。而有些人,是因为看懂了你的灵魂。前者会在热情消退后离开,而后者可以陪你一辈子。所以爱的再热烈,也不如爱的有理由。长长的爱,需要一个深深的缘由。

Aha。

男的生育险女方可以使用,如果没有断交的情况下,您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社保局,看出了什么问题,社保局电话12333

主持人袁小布

可以的,丈夫的生育保险,妻子是可以享用的。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法》规定,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不分男女,均应参加生育保险。   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保险专家介绍,生育保险是五大险种之一,生育保险基金作为社会保险统筹基金的一部分,它强制所有符合参保规定的企业必须为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不分男女)参加生育保险,费用全部由企业负担,个人不缴费。   此外,《社会保险法》在生育保险方面还有一大突破规定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从而改变了过去全职太太生孩子后有关费用不能报销的状况。这也意味着,只要丈夫买了生育保险,全职太太生孩子的医疗费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出,只是不能享受生育津贴。   男职工参保生育保险是为了将女职工的生育费用分担到全社会,减轻女职工占多数的单业的负担,避免用人单位不愿雇佣育龄妇女的现象。   男职工参保后,其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也可以在享受晚育奖励假期间领取生育津贴(但晚育奖励假只能由夫妻双方的一方享受,妻子享受了丈夫就不能享受)。 关于保险的更多问题,欢迎来 蜗牛保险 问我哦~

林亚军

当前男性朋友养老保险最低要交十五年。当然多交多得为了老了以后有更多的保障,趁着有能力挣钱多交几年更不错。

王春平

您好!带有孩子的已婚男,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受到意外和健康威胁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他们是非常有必要给自身完善意外与健康等风险保障的。对于职场新人来说,意外险与健康险等保障型的保险产品应是需要优先考虑的。至于如何选择合适自己的保障型的保险产品,建议您可以依据自身的保障情况以及经济收入情况进行选择。 带有孩子的已婚男,如何给自己买合适的保险?1、全面考虑所有需要投保的项目,进行综合安排,避免重复投保,使投保的资金得到最有效的运用。2、给自己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与意外医疗保险,规避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带来的风险。3、尽量选择缴费期长的重大疾病险等长期健康险,投保时要注意健康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和免赔额.4、若是经济条件许可,还有必要补充购一定的养老险。 带有孩子的已婚男给自己制定保险规划,一定要注意综合自己的各项保障需求,全面的构建适合的意外、健康以及养老的保障体系。提供专业的适合众多人群的保险产品供您选择,您可以参考:

  你好 针对这个情况,估计你们不是上海本地户口。
  领取生育金,这个需要女方缴纳社保。只要你在公司上班都可以缴纳的。
  我现在下载了一份关于这方面的资料你可以看一下。不知道是否对你有帮助。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的决定》(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1号令),本市生育妇女的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不再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现确定月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为2892元。2009年起生产或流产的生育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低于2892元的,按2892元计发。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以下是从网上搜索来的,大家可以参考下。


  上海生育保险办理全攻略(包括所有政策细节妈妈必读) !

  可以不夸张地说,上海的生育保险是全中国做得最周全、到位、体贴的。上海的妈妈相当的有福啊!

  那么,你是否在本市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之内呢?如果是,一定要来了解一下,究竟上海的生育保险制度是如何惠及你的家庭?在经济、就业等方面如何给予你保障和补贴的?没有领取的妈妈一定要仔细看看以下内容哦!

  问:关于生育保险的具体规定和办理细节,是否有专门的咨询电话?
  答:有的。具体咨询可以拨打上海市社保电话咨询中心(或叫上海市劳动保障电话咨询中心):12333

  问:哪些生育妇女可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均可按《办法》规定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经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帐户的;
  (二)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帐户的;
  (三)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自由职业者、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帐户的;
  (四)其他在本市城镇单位就业,并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生育妇女。

  问:哪些是属于“计划内生育”?

  答:生育妇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属于“计划内生育”:
  (一)计划内生育第一胎的;
  (二)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条件并经市或区县计生委批准的;
  (三)属于计划内生育但妊娠后流产的。

  问: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答:生育保险包括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两部分。

  问:怎样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同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
  一、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直接到就近的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申领手续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申领手续时需在柜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 本人身份证
  (2) 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3) 夫妻双方的户口本
  (4) 医院出具”生育医学证明”, 即出院小结, 上面注明顺产还是难产
  (5) 医院出具宝宝 “出生证明”,全国统一的
  (6) 活期储蓄卡(女方实名制卡):浦发银行、工商银行、上海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汇。
  (7) 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
  (8) 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9) 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本人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
  (10) 非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11)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领手续,被委托人另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委托人的委托书。

  问:到哪里可以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

  答: 可直接就进到各区县社保中心(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30-4:30)
  浦东新区社保中心 浦东南路3993号 50879091
  徐汇区社保中心 徐虹 北路80号 64864804
  长宁区社保中心 定西路1016号9F 62512186(举报、投诉)
  普陀区社保中心 武宁路1032号 62573913
  闸北区社保中心 沪太路711号 56531268
  虹口区社保中心 曲阳路179号 65085055
  杨浦区社保中心 江浦路736号 55210395
  黄浦区社保中心 新永安路9号 63112290
  卢湾区社保中心 中山南一路535号1楼 63041494
  静安区社保中心 武宁南路211号 62312119
  宝山区社保中心 友谊支路238号 56695040
  闵行区社保中心 莘北路385号 64929265
  嘉定区社保中心 博乐路69号 59522253
  金山区社保中心 朱泾镇健康路271号 57313749
  松江区社保中心 人民北路荣东路口 57716059
  青浦区社保中心 公园路200号 69717054
  南汇区社保中心 惠南镇城西路61号 58024030
  奉贤区社保中心 南桥路262号 57414032
  崇明县社保中心 城桥镇人民路207号 59620854

  问:生育生活津贴的享受期限如何规定的?

  答:生育生活津贴的享受期限: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除了按正常的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外,还可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问:生育生活津贴的标准如何计发?
  答:生育妇女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下列办法计发:
  (一)从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从业妇女,其生产或者流产当月领取的生育生活津贴,因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而不足其缴费年度工资收入的,不足部分应当由单位发放。
  (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超过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失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本市同类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生育妇女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不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下列办法计发:
  (一) 从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二) 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内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超过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或者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及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未领取过失业保险金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本市同类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问:生育妇女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是如何规定的?

  答:生育妇女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为: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三)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问:从业妇女在生育期间是否还须缴纳社会保险费?
  答:从业妇女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间仍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从业妇女个人缴纳部分由其所在单位代扣代缴。从业妇女领取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扣除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低于本市企业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足。
  按本市企业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在规定的享受期限内适逢本市企业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的,可按新的标准执行。

  问:办法出台后,是否会影响原来妇女“三期”享受的假期规定?
  答:不受影响。原来妇女享受的假期规定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问:持蓝印户口的妇女是否在《办法》享受范围内?
  答:不在享受范围。

  问:《办法》中提到的工资性收入如何理解?
  答:工资性收入是指:女职工请产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企业根据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即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全部工资收入。

  问:哪几种妇女不适用本《办法》?
  答:
  第一种:从未缴纳过城镇社会保险费的生育妇女;
  第二种:在单位务工的或未在城镇居住的外地生育妇女,未缴纳过社会保险费,建立的是劳务关系,非劳动关系;
  第三种,务农,或在乡镇企业工作的本市农村妇女;
  第四种: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但没有按照城镇社会保险缴费的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工作的妇女。

  问:如何理解《办法》中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生产或流产的从业妇女已经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不足其应享受的工资性收入的,不足部分的发放,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答:举例说明:如一从业妇女上一年度月工资性收入为10000元人民币,高于本市月平均工资300%,即高于9876元人民币,则按规定其最高社保缴费基数是9876元人民币,则其生育生活津贴的发放数额为每月9876元人民币×按规定应该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期限。不足部分的每月124元人民币应由企业自行解决。

  问:《办法》出台后,生育妇女平均待遇大约有多少?
  答:第一项:生育生活津贴经测算,平均每人享受医疗期限大约为4个月(三个月90天+晚育30天),则人均生育生活津贴是2892元×4=11568元人民币(按照全市月平均工资2892元人民币计);第二项:生育医疗费津贴是3000元人民币;两项合计,生育妇女平均可以获得高达14568元人民币的生育保险,而这还不包括医疗保险承担的分娩住院医疗费。

  问:个人是否需要缴纳保险费用?生育保险基金如何筹集?
  答:《生育保险办法》明确规定,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办法》实施后,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基金暂从城镇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转,个人不承担缴费义务,也不再增加单位的缴费负担。其中城镇养老保险基金按全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总额的0.5%划转;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全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总额的0.3%划转。关于《办法》中“用人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的0.8%的比例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的规定,在本市对有关社会保险费费率进行调整时再实行。

  问:办法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除了一般社会保险所具有的强制性,社会性,供给性等特点,还具有以下特点:
  1、社会化程度较高:即生育妇女在生育期间与企业适当剥离,不受单位的各种影响,生育保险费只需由个人直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即可。
  2、保险覆盖面广:一方面单位参保范围突破了国家生育保险办法试行条例(1994年颁),除了城镇企业外,扩大到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另一方面在个人待遇对象享受范围上突破了国家生育保险试行条例(1994年颁),除了企业职工外,扩大到具有上海城镇户籍、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女性,无论处于何种就业状态,即使处于失业状态,只要在就业时曾经参加过城镇保险办法也可享受;
  3、个人不缴费,又不增加单位缴费负担,具有一定的福利性:暂从城镇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中划转;
  4、保障基本的生活和医疗待遇:本办法在待遇处理上既体现公平,又体现效益。其中生育医疗费补贴体现公平原则,生育生活补贴费体现效益原则;
  5、与其他社会保险的接口较多:与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均有联系,把参加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作为享受生育保险的必备条件。

  具体计算方法:
  1、不是晚育,顺产: 2892×3+3000=11676元
  2、不是晚育,刨腹产: 2892×3.5+3000=13122元

  3、晚育,顺产: 2892×4+3000=14568元
  4、晚育,刨腹产: 2892×4.5+3000=16014元
  P.S 2892元是最低生育生活津贴基数,如果单位缴纳基数比2892元高,还是按照实际缴纳社保基数的来。

Lusa

在青岛女方无生育保险,使用男配偶的生育保险按生育保险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来报销。 根据《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二条 女职工合法生育在妊娠期、分娩期内,因妊娠和生育发生的诊断费、检查费、治疗费、检验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第十三条 女职工生育按照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负担。生育津贴的计发标准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照本办法确定的生育保险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扩展资料: 《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二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项目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指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结扎及复通手术、实施人工流产术或者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第十三条 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在协议医疗服务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符合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需急诊、抢救的,可在非协议医疗服务机构就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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